一、负责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、系部的广泛联系和合作。
二、组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、专题讲座和报告、心理行为训练和团体辅导,传授心理调试方法,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,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三、充分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和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,广泛宣传,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。
四、提供心理咨询服务,为学生提供各种障碍性心理咨询和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,以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为主。
五、提供心理测量服务,采用标准心理测试量表,为学生进行测试,以使学生较客观的了解自己,更好的发展自己和适应社会。
六、组织团体心理辅导,培养学生心理特点和现代健康新观念,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,从而优化个性心理品质,塑造健康人格;建立起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。
七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、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,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、兴趣、人格、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。
八、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,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。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社团开展心理科普活动。
九、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,加强对心理辅导员和心理卫生委员的培训,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员和心理卫生委员的作用,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,以达到早发现、早干预、早治疗的目的。
十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,参与学校有关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立项与研究,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。